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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筆記+教科書的完美絕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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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 給讀書方法之教科書vs.重點整理篇(2)
之前說到了:念教科書,不是逐字的念,就代表你很用功、很棒、法律一定念得通了。念教科書的第一個要領是:時時要思考每個章節之間的關係。 現在再繼續說說很多同學來信都提到的疑問:為什麼明明念了好幾遍了,再拿起同一本教科書,最多只能說~似曾相識(哎…)雖說這年頭呢,不熟也要裝熟,拉拉關係,但和教科書拉關係 ?! 實在沒辦法。究竟要怎麼念,才能夠和教科書像家人一樣的熟悉呢? 我們先來就教科書作個分類吧。若從寫法來作區分,可以分為理論型(如: 孫森焱 老師的債總、 謝在全 老師的物權)與實例型(如:王澤鑑老師的「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當然啦,還有姑娘我寫的、由元照出版的那四本書);然後可以再依難易度區別為進階型與入門型。一個大前提:如果學校授課老師有指定教科書,就選那本教科書當作你的第一本書吧;如果沒有,理論型和實例型,我倒是覺得巧妙各有不同,視你的讀書習慣而定。有的同學可能偏好實例型,覺得這樣才知道該怎麼用法條和處理實例題;但也有的同學偏好理論型,覺得就是要按步就班、按章節及法條編排順序來念,才有紮實感。都好!選擇教科書的第一個要件,就是:看得順眼、讀得順口。 那~需不需要理論和實例型,各選一本呢?呵呵,你要是能多念幾本,沒有人會反對的!我之所以沒有如此強烈的建議,是因為:即便是實例型的教科書,也都是四平八穩的,每一個觀念的來龍去脈都有說明,和重點整理完全不同。所以倒也不需要有掛一漏萬的疑慮。而且啊,明台大老師是很有良心的,我知道各位要同時準備十來個科目,民法,不過是其中一科,只佔了前三題共 135 分,就算加上第六題,比例仍然有限,若光為了這一科就要大家念一堆教科書、一堆論文、整理一堆筆記…我自個兒也當過考生,很有同理心的,不會只想到民法這一科的。更何況啊,念書,先求精、再求多。先把一本書精讀了,觀念清楚了、架構建立好了,再跨出第二步,再找第二本教科書或乾脆多看學術論文,強化對每一個問題了解的深度,接下去就會感到順當許多。總而言之,理論型和實例型的教科書,別貪心,先好好選擇一本(套),仔細精讀即可。 選好了,接下來該怎麼念呢?除了之前談到的,要反覆來回觀看前後章節的內容、順序、關聯性之外,該怎麼把一大本書的內容記住?該是各位最關心的問題了。(知道了,你們都很喜歡背書的,總覺得啊~要能將學者及實務見解信手拈來毫不費力,才是真本事嘛!)我的方法是這樣的,供各位參考囉! 一般來說,教科書的內容都比學校老師課堂裏的講授內容,來得困難許多,內容也多上不少。所以該如何將筆記和教科書作個搭配?是門大學問。 大二時,明台大老師很有野心的選了 謝在全 老師的「民法物權」當作我的「物權入門書」(這真是~有自虐的傾向。對大二的學生來說,這本書太難、內容太多,並不建議大家跟我這樣作)。課堂裏, 劉宗榮 老師循循善誘式的教學方式,這才讓大二的學生對於「法律行為」,有了比較像樣的認識;可是,比起謝大法官的書,難易程度不可同日而言。所以呢,第一步,先隨著 劉 老師的上課進度念教科書,老師教到哪兒,我就念到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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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 | 聽聽明台大說法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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