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9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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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2/01/20 |
解釋爭點 |
1. 所得稅法規定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申報稅額,違憲? 2. 財政部 76 年函關於分居夫妻依個人所得總額占夫妻所得總額之比率計算其分擔應納稅額,違憲? |
新聞稿 |
司法院大法官於一0一年一月二十日舉行之第一三八四次會議中,就蔡麗雪為綜合所得稅事件,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六年度訴字第0一九八二號判決及最高行政法院九十七年度裁字第二三五三號裁定,所適用之所得稅法第十五條及財政部七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台財稅第七七0六五三三四七號、七十六年三月四日台財稅第七五一九四六三號函,有違憲法第七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之疑義,聲請解釋案作成釋字第六九六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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