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90號 公佈日期:1984/11/02 解釋爭點 未報土地移轉現值,以公告現值徵增值稅違憲?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文 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旨在促使納稅義務人按期納稅,防止不實之申報,以達漲價歸公之目的,與憲法第十五條、第十九條及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三項各規定,均無牴觸。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