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16號 公佈日期:1966/09/30 解釋爭點 國外廠商因分期付款所生利息如何扣繳所得稅?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解釋理由書 中華民國四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之所得稅法第八十六條第三款明定所得稅款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利息人,並不限於自然人,營利事業取得利息,亦不例外。依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扣繳義務人仍應扣繳稅款,不因取得利息人非自然人,而免除其扣繳之義務,因而支付國外廠商分期付款,訂有利息者,其利息所得,仍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扣繳之。 1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