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8號 |
---|
公佈日期:1952/10/27 |
解釋爭點 |
公營事業機關人員為刑法上公務員? |
解釋文 |
原呈所稱之股份有限公司,政府股份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縱依公司法組織,亦係公營事業機關,其依法令從事於該公司職務之人員,自應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 |
1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8號 |
---|
公佈日期:1952/10/27 |
解釋爭點 |
公營事業機關人員為刑法上公務員? |
解釋文 |
原呈所稱之股份有限公司,政府股份既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縱依公司法組織,亦係公營事業機關,其依法令從事於該公司職務之人員,自應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