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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75號
公佈日期:2019/2/22
 
解釋爭點
一、刑法第47條第1項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是否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又其一律加重本刑,是否違反憲法罪刑相當原則?
二、刑法第48條前段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有關累犯更定其刑部分,是否違反憲法一事不再理原則?
 
 
解釋要旨
  1.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生違反憲法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問題。
  2. 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一律加重最低本刑,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
  3. 刑法第48條前段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有關累犯更定其刑部分,與憲法一事不再理原則有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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