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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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0524 |
解釋爭點 |
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 |
背景說明 |
聲請人祁家威於102年向臺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被拒,經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於104年8月向本院聲請解釋,主張民法第972條、第973條、第980條及第982條規定,限制同性結婚,有牴觸憲法之疑義。另一聲請人臺北市政府於104年11月聲請解釋,主張民法婚姻章規定違憲。本院決定併案審理,並於106年3月24日舉行言詞辯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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