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28號 |
||||||
---|---|---|---|---|---|---|
公佈日期:20150320 | ||||||
解釋爭點 | ||||||
祭祀公業條例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其派下員依規約定之,合憲? | ||||||
二、李震山大法官提出之不同意見書重點摘錄 --該釋憲的結果,導致既存祭祀公業之「原始規約」,縱然於認定派下員資格存在男女不平等之要求,國家仍無限期予以容忍,亦即國家就「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消除性別歧視」及「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之憲法要求(憲法第 7 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6 項規定參照),可以不必有任何作為義務,形同將該領域打造成銅牆鐵壁的「憲法外空間」。
|
||||||
< 1 2 3 >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