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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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0/18 | ||||
解釋爭點 | ||||
扣繳義務人無論違申報扣繳憑單義務或違扣繳稅款義務,一律處稅額1.5倍罰鍰,違憲? | ||||
二、林錫堯大法官提出,陳敏大法官、黃璽君大法官加入之不同意見書重點摘錄 ----多數意見忽視系爭規定與釋字第 673 號解釋之釋憲客體(所得稅法第 114 條第 1 款後段部分)有諸多差異,硬生套用釋字第 673 號解釋之違憲理由,呈現多處謬誤,尤其對於系爭規定之法性質、法體系內之地位與功能、比例原則之適用範圍與如何操作等,均未意識其問題性而深入探索並詳加說明,徒以形式思維模式,處理本案違憲問題,且誤用比例原則,復未能合理說明其如何操作比例原則,顯有未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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