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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04號
公佈日期:2012/11/16
 
解釋爭點
志願留營核准程序及服役期滿解除召集之規定,適用於尚未得服役至最大年限(齡)之軍事審判官部分,違憲?
 
 
因此,我國的軍法審判制度已經到了需要徹底改弦更張的時刻了!現制的軍法官身分保障制度,已經不周全到了影響其獨立審判的程度。而繫乎軍人能否受到公平審判及充分保障其訴訟權的事實審部分,目前都交由軍事法院予以審理,即使法律審係在普通法院體系,仍不能貫徹憲法充分保障訴訟權之要求!
軍事審判的窳陋,正表現在「急速」—為求威嚇效果(美其名為「整肅軍紀」),強調迅速審判、迅速定罪及迅速執行。易言之,是一個「結果導向」—且是「有罪」判決為目的—的審判制度。於是乎:刑求、假證據或無證據力的採信、服從上意、利用年輕軍人的無知及弱點⋯⋯,都形成了軍事審判制度不公的幫兇。
臺灣近幾年由蘇建和案造成司法尊嚴淪喪的風波,媒體輿論咸少將造成此風波的矛頭,指向軍事審判的草率,極令人遺憾!因為蘇建和案的共犯之一王文孝,係現役軍人,因認罪後迅速被軍事審判定讞而遭槍決(自八十年三月案發,隔年一月即執行)。以致於事後蘇建和等三人,皆指認該案為王文孝一人所為,但死無對證。如果王文孝不必受軍事審判,蘇建和等人則可能免於遭到長達二十一年的纏訟(自民國八十年至今年八月),以及飽受十一年的羈押之苦,事實真相當可甚早即可水落石出乎?
另外,受到軍事審判而枉失一命的江國慶士兵,其家屬要求國家嚴辦一大批國軍將領與軍法官的枉法裁判,也受到社會高度矚目。若問廢止軍事審判制度的「民氣」如何?本席恐認為:已達到沸騰程度了!
本席也願意引述左拉在一百二十年前所撰寫《我的控訴》,是對當時的法國三軍統帥、也是法國總統所呼籲的:不要將軍事審判制度作為軍事統帥權的工具,這樣會對總統的軍事尊榮造成污衊。亦即總統功蹟的榮耀光芒,將會被不公軍事審判的冤魂所籠罩而黯淡下去!
若問軍事審判制度對人權所造成之戕害,一般人民的感觸,絕對不若法律專業人士之深。臺灣已歷經臺大法律系出身的陳水扁總統八年執政、復經臺大法律系畢業,且獲得世界第一流大學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的馬英九總統又八年的執政,前後長達十六年法律人治理的光陰,若還不能夠努力的將臺灣落伍的軍事審判制度,從根開始拔除,並建立新制;立法院不能反應沸騰的民意而儘速立法;甚或社會上還有對戒嚴造成痛史與江國慶士兵冤案還麻木不仁的漠視⋯⋯,本席對於臺灣日後法治水準前景及人權展望,將是抱著沈痛心情與悲觀的態度矣!
最後本席願引左拉在大作最後一語,作為結語:真理在沛然前進,無人能阻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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