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27號
公佈日期:1969/09/05
 
解釋爭點
公務員犯貪污罪即應免職?
 
 
解釋文
公務人員犯貪污罪,緩刑期滿,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或犯他罪,刑期執行完畢始被發覺者,均仍應予免職。
 
1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考試准考證優
衝刺、再戰
高點總複習
聚焦二試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台大法研學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