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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4號
公佈日期:1956/09/14
 
解釋爭點
自公布日施行之法律,如何定其發生效力之日期?
 
 
解釋文
法律施行日期條例第一條所謂依限應到達各主管官署之日,係指依法律施行到達日期表所列之日期而言。凡明定自公布日施行之法律,除依法另有規定外,仍應自該表所列之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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