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
中文:《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宣言》
解釋:由聯合國大會1963年11月20日通過,旨在增進各種族間的相互瞭解並阻止侵犯人權。它通過向世界提供應予禁止或消除各種種族歧視行為的國際措施來謀求結束對《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所宣佈的權利和自由的侵害。經聯合國大會於1965年正式通過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對聯合國一切成員國和專門機構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