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it acceptance,默示接受(遺產),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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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tacit acceptance,默示接受(遺產)
中文:默示接受(遺產)
解釋:指大陸法中的一種推定,如繼承人實施了只有繼承人才有權實施的特定行為,即可認為其已同意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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