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tor,堂區長,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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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ector,堂區長
中文:堂區長
解釋:〈英〉
教會神職官員,對其堂區居民負責宗教管轄〔cure of souls〕,主持教會的宗教儀式,專權處理教會土地和房產的收入。該職位由堂區居民選舉,並經過授階儀式〔ordination〕、聖職推薦〔presentation〕、授予神職〔institution〕和就任神職〔induction〕四個過程才可獲得。堂區長分為由俗人擔任的帶聖俸的世俗堂區長〔impropriate rector〕和由教士擔任的堂區長〔spiritual rector〕,前者通過聖俸轉交俗人〔impropriation〕部分地享有聖俸,任命堂區長代理〔vicar〕行使宗教管轄權;而後者享有完整的聖俸並行使宗教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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