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nt 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盜竊案發生後不久)佔有被盜物品,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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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recent possession of stolen property,(盜竊案發生後不久)佔有被盜物品
中文:(盜竊案發生後不久)佔有被盜物品
解釋:在盜竊案發生後不久,若發現某人佔有被盜物品,就可以初步推定該人為盜竊犯,如果該人不能對佔有被盜物品作出合理的解釋,例如,不能提供直接證據證明其合法來源的,陪審團即認定該人犯有盜竊罪。這一推定必須基於兩個前提:1佔有被盜物品必須發生在盜竊案發生後不久。何謂「不久」,並無確切的標準,往往依據時間間隔的長短、物品的特性、案件的具體情況等而定。2被盜物品只能由該人佔有,排斥其他人的佔有。例如,在被告人的房間中發現被盜物品,如果被告人與其他人合住,那麼,被告人犯有盜竊罪的推定就不一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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