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glect,懈怠;不作為;遺棄,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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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neglect,懈怠;不作為;遺棄
中文:懈怠;不作為;遺棄
解釋:指在客觀上沒有實施其應當實施的行為,該種行為義務通常是由其業務或職業產生的,也可以是法律規定的義務。當事人在主觀上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因此,該詞與negligence不同。前者是一種純粹的客觀事實,而未表示該種不作為的原因;後者則是指人的主觀狀態,即表示某人不實施某一行為的特定原因。某人對其義務「不作為」〔neglect〕,可以是故意〔intentionally〕,也可以是過失〔negligently〕。用於指對子女照管方面的不作為,即為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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