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美〉 由亞利桑那州〔Arizona〕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詹姆斯·杜克·卡梅倫〔James Duke Cameron〕提議,設立一個介於聯邦上訴法院和美國最高法院之間的全國上訴法院,這一新法院將由總統根據美國憲法第三條任命的9名法官組成,對涉及聯邦問題的所有州法院的民刑事判決享有排他的初次上訴管轄權。它不僅有權受理對州最高法院的判決不服直接提出的上訴,而且對所有對州法院的判決的附帶攻擊〔collateral attack〕有排他的初審管轄權。對於這一新法院的判決,將根據調卷令〔certiorari〕申請移送美國最高法院複審。對這一建議並沒有採取實質性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