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英〉 中世紀時,當英王無法利用國璽或不便使用國璽時,便使用王璽亦即私璽,約自1300年起就有王璽掌管大臣。在宗教改革前,這一職位通常由教士擔任,此後常由世俗貴族擔任。直至近代,在文件上,特別是金融業務文據及專利許可證上,仍以加蓋王璽作為加蓋國璽〔Great Seal〕或由財政付款的保證。掌管王璽的職權於1884年被撤銷。這一職位現一般授予並無具體部門職務而又欲讓其入閣的政客〔non-departmental minister〕擔任,經常擔負著特殊的職責。 → Clerks of the Privy Seal;Keeper of the Privy S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