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me Convention,《洛美協定》,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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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ome Convention,《洛美協定》
中文:《洛美協定》
解釋:指歐洲經濟共同體〔E.E.C.〕與46個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區國家〔A.C.P.〕於1975年2月簽訂的合作協議,即《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區國家與歐洲經濟共同體之間的洛美協定》的簡稱。該公約取代了《雅溫德協定》〔Yaounde Convention〕,規定以互惠、非歧視和最惠國待遇條款為基礎,並且為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地區的發展及其與歐共體合作機構提供財政援助。1975年《洛美協定》有效期為5年。在該《協定》有效期屆滿後,又依次簽訂了有效期均為5年的第二、第三、第四個《洛美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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