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igator,(1)訴訟當事人<br>(2)庭審律師,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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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litigator,(1)訴訟當事人
(2)庭審律師
中文:(1)訴訟當事人
(2)庭審律師
解釋:(1)該詞於19世紀末期開始被使用,為litigant的一種非必要的變形,該意義至20世紀中期一直使用。
(2)等同於trial lawyer,指專門從事民事訴訟業務的律師。但是在現代美國,庭審前的披露程序〔discovery〕越來越無盡無休,litigator逐漸傾向於指從事民事訴訟業務但卻從不上法庭的律師。因此現在這兩個詞已被嚴格區分開來,trial lawyer參與案件庭審,而litigator僅準備披露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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