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來自拉丁文「Juris Scientiae Doctor」,即「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是法學高級學位的縮寫。亦稱作「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或「Doctor of Jurisprudence」。J.S.D.是哲學博士〔Ph.D.〕層次的學位,僅有非常少的法律人〔lawyer〕獲得這一學位。主要為那些志在從事法律學術與教學的人所攻讀,甚至即便在法學院教員中間,擁有該學位也較為罕見。獲得法學博士需要除LL.M.學位或與其相等同的學位之外進行至少一年的研讀,以及完成一篇博士論文和通過博士論文主題的口頭答辯〔oral examination〕。在一些法學院,該學位亦稱作「S.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