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ntion,發明,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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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invention,發明
中文:發明
解釋:在《專利法典》〔Patent Code〕上,有兩重含義,一是指創造新事物的行為或過程;另一種是指由該行為或過程而形成的創造物。就後者而言,各國專利法對之規定亦有所不同,如美國1952年《專利法典》〔Patent Code〕規定,可以獲得專利的發明是指新穎而有用的製造方法、機器、製造品、物質的組成,或者對它們的新穎而有用的改進。通常,發明是發明人的一項思想,能在實踐中解決技術領域的某個具體問題。實際上,確定發明的含義應與其可被授予專利性〔patentability〕相結合,即該技術方案是否符合專利法規定的要求,從而成為可授予專利的發明〔patentable invention〕。
→ patent; improvement on invention; patentable i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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