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ion by spouse,配偶的地產選擇權,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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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election by spouse,配偶的地產選擇權
中文:配偶的地產選擇權
解釋:指遺孀可以在接受其亡夫遺囑中為其保留的財產份額和接受遺孀地產〔dower〕或其應得的法定繼承份額之間進行選擇。當遺囑中為其保留的財產份額少於她依法應得的份額時,遺孀可主張這種選擇權。如果遺囑中有「凡對遺囑有爭議者將喪失依遺囑取得遺產的權利」之類的規定,而該配偶又意欲撇開此遺囑時,也可以行使這種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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