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clesiastical Titles Act,1851,《教階等級法》,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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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Ecclesiastical Titles Act,1851,《教階等級法》
中文:《教階等級法》
解釋:〈英〉
為反對教皇庇護九世〔Pius IX〕在英格蘭重建天主教的主教等級制度的計劃而通過的一項法令,禁止英格蘭國教實行天主教會的教階等級制度。可是由於仍然採用如「威斯敏斯特大主教」等稱謂,故該法的實際效果不大。1871年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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