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英〉 愛爾蘭共和國議會的下院。其形成、發展的歷程如下:1919年由參加1918年大選的愛爾蘭共和主義者首次建立,但在當時它未獲不列顛的承認。1920年不列顛為根據《愛爾蘭政府法》〔Government of Ireland Act〕建立的北愛爾蘭和南愛爾蘭選舉了各自獨立的議會。但是愛爾蘭議員拒絕參加該議會,並於1921年成立了第二個眾議院,由共和主義者和民族主義者組成。同年12月,《英愛條約》〔Anglo-Irish Treaty〕簽署,在1922年得到不列顛議會的批准。根據該條約之規定,愛爾蘭在不列顛王國中具有自治領〔Dominion〕的憲法地位,稱做愛爾蘭自由邦〔Irish Free State〕。同年,充當制憲會議的愛爾蘭自由邦議會〔Free State Parliament〕成立,制定並通過了《愛爾蘭自由邦憲法》〔Irish Free State Constitution Act〕,該文件遂後在不列顛議會也得以通過。根據憲法規定,愛爾蘭自由邦設立一個兩院制的議會,包括參議院〔Seanad〕和眾議院〔Dail〕。1936年,第二十七條憲法修正案〔Constitution (Amendment No.27) Act〕通過,廢除了參議院,使得議會只剩下眾議院。1937年,一部新的成文憲法得以通過並開始實施,該憲法宣佈愛爾蘭是一個享有主權的、獨立的民主國家。根據新憲法,國會由議長、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議院議員有60名,眾議院議員有144名,任職均不得超過7年。眾議院在議會中享有更大的權力,財政法案〔money bill〕由它通過。1949年,愛爾蘭共和國〔Republic of Ireland〕成立,眾議院即成為愛爾蘭共和國議會的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