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元照英美法詞典 (法律字典)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法律人勝利組合】在台灣考律師,通過大陸法考、碩博士班,縱橫兩岸贏先機~ 詞條:cursitor baron,財稅法庭行政官中文:財稅法庭行政官解釋:〈英〉財稅法庭的成員,其職責純粹是行政性的,無司法職能,因而他並非通常意義上的財稅法庭法官〔baron〕。後來,這一職位變成了掛名的清閒職位,於1856年廢止。之所以設立這一職位與財稅法庭法官組成人員的學識背景變遷有一定關係。起初財稅法庭的法官由通曉財政事務的官員擔任,1579年開始,財稅法庭的法官從高級律師〔serjeants-at-law〕中選拔,其級別與王座法庭和高等民訴法庭的法官相同。但後來發現有必要在財稅法庭設一位具有財政方面知識的官員,1610年便第一次設定了這一職位。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