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prit,刑事被告人;犯罪人,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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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culprit,刑事被告人;犯罪人
中文:刑事被告人;犯罪人
解釋:指作出無罪答辯後候審的被告人。對該詞在卷宗中首次使用見於1678年對彭布羅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被控謀殺罪的審判中。唐納森〔Donaldson〕認為其來源是這樣的:書記官問犯人:「你有罪還是無罪?」犯人答:「無罪。」書記官:「Qu'il paroit(也許可以證明如此);how will you be tried(你將如何受審)?」犯人答:「By God and my country.」這些話說快了,發音就會聽成「Culprit, how will you be tried?」 布萊克斯通〔Blackstone〕認為culprit一詞是取自拉丁文culpabilis(有罪的)的縮寫cul和prit(公訴人已準備好證明犯人有罪)二者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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