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system,案例教學法,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高點法律網
詞條:case system,案例教學法
中文:案例教學法
解釋:〈美〉
指1869-1870年間由哈佛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克裡斯托夫·C.蘭德爾〔Christopher C. Langdell〕所倡導的一種通過歸納以前的案例來進行法律教育和學習的方法。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