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以航空器為運載工具進行的貨物運輸。其中,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基本上由國際條約加以調整。這類國際條約主要包括1929年《華沙公約》〔Warsaw Convention〕、1955年《海牙議定書》〔Hague Protocol〕和1961年《瓜達拉哈拉公約》〔Guadalajara Convention〕。其中《華沙公約》是國際航空運輸領域最重要、最基礎的條約,後二者是對《華沙公約》的補充和修訂。《華沙公約》規定了國際航空運輸中適用的標準化單證、承運人對貨物滅失和損害的責任及豁免事由和責任限制、索賠與訴訟時效、管轄權等事項。在英國,通過1961年《航空運輸法》〔Carriage by Air Act〕將上述前兩項條約的內容納入英國法律。國內航空運輸依國內法所規定的條件適用國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