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法院另案作成之判決,得否作為申請行政處分程序重開之「新證據」(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97號判決)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2110 (67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法規規定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之前應舉行聽證時,行政機關得否以舉辦公聽會代替聽證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36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理由追補之限制與要件(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97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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