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行政程序法第128條「於法定期間經過後」之意義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起訖頁 86-89
關鍵詞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程序重開、程序再開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105 (8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拒絕發放國有房舍搬遷補助費決定為行政處分
該期刊-下一篇 土地移轉登記已無回復原狀可能時應提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攻佔頂校法研捷徑
文章剖析、測驗點評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