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2項所稱「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意義為何?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起訖頁 50-53
關鍵詞 內線交易、善意從事相反買賣之人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103 (7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內線交易,是否必須以行為人「利用」該未公開之重大消息為交易始得成立?
該期刊-下一篇 過失與共同正犯之適用關係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考試准考證優
衝刺、再戰
高點總複習
聚焦二試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台大法研學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