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名師啟試錄】不可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議案 文章下載
中文摘要
主筆人:辛政大
學者有認,公司法所設股東會特別決議之事項,應皆屬重要之議案,何以條文未將公司法所有股東會特別決議之事項,皆列為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刊名 法律電子報
期數 20190425 (941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熱門法訊速報】新聞選讀
該期刊-下一篇 【新聞放大鏡】防止司法濫訴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考試准考證優
衝刺、再戰
高點總複習
聚焦二試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台大法研學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