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名師啟試錄】污染環境犯罪與新修正刑法第190條之1 文章下載
中文摘要
2013年爆發日月光公司廠長、主任及工程師等人,未依原定程序有效處理廢水所含鎳、銅等有害人體健康重金屬,將其排放至高雄後勁溪。全案經高雄地方法院針對刑法第190條之1流放毒物罪之論述,均判決無罪
刊名 法律電子報
期數 20190314 (936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熱門法訊速報】釋字新訊
該期刊-下一篇 【新聞放大鏡】憲法訴願制度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快速升級論述力
高點司律總複習
最新×重要×精煉
國考分眾課
為好名次而來
校園暑期活動
7/1~7/31限時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