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當事人於第二審訴訟程序中,以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2款「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之規定為據,追加原非當事人之人為當事人,法院可否准許?(最高法院106年度第13次民事庭會議)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808 (48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高等法院106年醫上易字第3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董事候選人提名制(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抗字第487號民事裁定)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快速升級論述力
高點司律總複習
最新×重要×精煉
國考分眾課
為好名次而來
校園暑期活動
7/1~7/31限時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