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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宣告與開具財產清冊─台灣高等法院九十九年度抗字第一二八九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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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受輔助宣告人之能力範圍與受監護宣告人有所不同,其有無必要開具財產清冊係有疑義,本裁定肯定法院之自由裁量,視個案情況得命輔助人開具財產清冊,以補立法之不足。 |
起訖頁 | 62-64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802 (227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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