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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宏宗律師編著《考點式保險法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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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主題1:要保人已為據實之說明,但業務員有為虛偽記載之情形,保險人得否依§64解除契約?
主題2:體檢醫師未發覺時,保險人得否解除契約?
主題3:體檢醫師已知而未告知保險人時,保險人得否解除契約?
主題4:客體
主題5:「已發生之危險」與「不實說明」之間,是否須有因果關係存在?
主題6:保險法§64之解除權vs.民法§92之撤銷權
主題7:解除權之行使對象
主題8:當適用§64Ⅲ,2年除斥期間之規定時,是否限於「於2年之期間內,未有保險事故發生?」 |
起訖頁 | 23-30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712 (225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民事實務見解回顧(三十三)保證契約(下) |
該期刊-下一篇 | 樂律師.倫律師編著《憲法新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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