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公寓大廈磁磚脫落之法律問題 ─高雄地方法院一○三年度雄小字第十七號民事判決
|
---|---|
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公寓大廈之磁磚掉落,相關修繕責任歸屬究竟為何,是否為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若認為應適用管理條例第7條,則外牆並非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此時磁磚脫落造成之損害即應由管委會負責。惟亦有不同見解,若認管理條例第44條及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規定有其適用,外牆即屬於個別區分所有權人,故磁磚脫落與管委會無關,清洗外牆費用亦不應由管委會負擔。 |
起訖頁 | 55-59 |
關鍵詞 | 公寓大廈、磁磚脫落、管委會、侵權行為能力、權利能力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704 (219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屋主的逆襲─再論延展型過當防衛 |
該期刊-下一篇 | 開發金併金鼎案中內線交易相關問題探討─最高法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七二○號刑事判決 |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