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事契約解釋原則與公共工程契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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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我國通說認為公共工程契約締結後為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為民事爭議。姚師參與公共工程仲裁實務經驗中,有關契約條款內容解釋,雙方當事人看法經常是南轅北轍,因而有一般契約解釋原則為何?公共工程契約應如何解釋?…等疑問。本文從民事契約解釋原則出發,兼論公共工程契約解釋,藉以探討此重要課題。 |
起訖頁 | 75-80 |
關鍵詞 | 意思表示、契約解釋、當事人真意、交易習慣、工程契約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702 (217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委任取款背書之撤回與背書種類之轉換─評最高法院102年度台簡上字第17號民事判決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183號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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