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跟著黃律師學法趣】無「法定」扶養義務,無法申報扶養!
中文摘要
老吳認為,在100年度時他的弟弟失業,因此弟弟的子女只能靠他扶養,他就好像這些晚輩的家長一樣。雖然老吳的父母和弟弟是有財產,也就是現在他們自己住的房子,但是有房子並不代表有所得權 ......more
刊名 法律電子報
期數 20150924 (763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教學觀摩】人民團體限期整理案-釋字第724號解釋與評析
 
填單諮詢
最新活動
司法考試准考證優
衝刺、再戰
高點總複習
聚焦二試
頂校學說整理解析
國立法研專攻班
波斯納二試總複習
台大法研學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