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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繫屬中之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僅一部移轉於第三人者,是否有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第808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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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刊名 | 判解集 |
期數 | 201506 (29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債權人以全體連帶債務人為共同被告,第一審受全部勝訴判決時,連帶債務人之一人提起第二審上訴時,上訴效力是否及於其他未上訴之連帶債務人?--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第2585號民事判決 |
該期刊-下一篇 | 董事會召集未事前通知之效力--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82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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