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3條規定,代表公司與董事為買賣、借貸等法律行為無須依董事會決議為之(最高法院100年台上字第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411 (26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公司法第27條第2項但書適用之限制(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年度上字第326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依無效董事會召開之股東會,得撤銷(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第2833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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