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給付行政之法律保留(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判字第151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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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
中文摘要 | 給付行政措施,屬低密度法律保留,是以給付行政措施應對何一群體、何種事項為給付,給付之種類,項目為何,應由行政機關基於其行政之積極性、公益性,酌量當時之社會經濟狀況,財政收支情形,除非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外,自應有行政機關整體性考量之自由形成空間。 |
起訖頁 | 57-58 |
刊名 | 判解集 |
期數 | 201405 (23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該期刊-上一篇 | 促參法上之疏處義務是否因民間機構之承諾而免除(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判字第167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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