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既判力與爭點效--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688號判決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起訖頁 22-25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001 (1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民法第425條第2項有無溯及既往適用--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92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客觀合併中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最高法院97年度台抗字第792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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