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cosplay警車犯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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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法觀人編輯部 |
中文摘要 | 桃園市平鎮區一家禮車出租公司,將一輛超跑變裝成國道「紅斑馬」警車後,附上「我要結婚了,禮車出租」等字樣,車身還有國道公路警察局字樣及警徽,有人把照片上傳網路,引發討論。該禮車出租公司湯姓經理強調,車子在上路之前已經把車門上的「警徽」及「國道公路警察局」字樣拆除,應無觸法;警方則表示,上路時如車身顏色跟進口時核發的行照不符,且車主未向監理單位申請變更,路上被查獲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2400元至9600元罰鍰。至於在非官署公務車寫上官署的字樣或警徽,車主恐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 |
起訖頁 | 42-45 |
刊名 | 法觀人 |
期數 | 201503 (198期) |
出版單位 | 高點法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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