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點法律網
篇名
被告訊問中95條與100條之3的關係(兼論誘導訊問與156條適用)(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876號判決)
作者 高點法學編輯委員會
起訖頁 43-45
刊名 判解集
期數 201305 (18期)
出版單位 高點法律網
該期刊-上一篇 共同正犯之犯意聯絡(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554號判決)
該期刊-下一篇 不利益變更禁止與緩刑(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72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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