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224號 公佈日期:1988/04/22 解釋爭點 稅捐稽徵法以繳納一定比例稅款或提供擔保始得復查之規定違憲? 解釋文 解釋理由書 解釋意見書 解釋意見書 理由不同意見書 大法官 楊建華本件解釋理由書末段應增加左列文字:至海關緝私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於聲明異議程序中,海關得命繳納保證金或提供同額擔保,乃係授權海關審酌具體案情為適當之處分,前經本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二一一號解釋闡釋在案,與本案解釋之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五條係以提供擔保,作為行政救濟之絕對條件者,法律規定顯不相同,兩者解釋意旨,並無不符,併此說明。 < 1 2 3 學員專區 學員專區 {{ 'Loading...' }} {{ link.name }} 粉絲團 Instagram 生活圈 影音學習 訂閱電子報 填單諮詢 想瞭解相關課程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詢問類科: 上課方式: 詢問班別: 詢問課程內容: 姓名: 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高點‧知識達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與合作對象,得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驗證碼 (請區分大小寫) (*星號表必填欄位) 最新活動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 司律大師級高分課 最聰明的學習選擇 案例演習雲端函授 名師親自領軍 指導點評 司律年度熱銷正規課 最高規格、品質最穩定 案例演習讀書會 助教手把手 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