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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141號
公佈日期:1974/12/13
 
解釋爭點
各共有人得就公同共有房地應有部分設定抵押?
 
 
解釋文
共有之房地,如非基於公同關係而共有,則各共有人自得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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