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dable marriage,可撤銷婚姻,元照英美法詞典 - 免費線上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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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voidable marriage,可撤銷婚姻
中文:可撤銷婚姻
解釋:該種婚姻在締結時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例如任何一方未滿法定結婚年齡或不具有行為能力,或者當事人一方採取欺詐、脅迫手段誘使另一方結婚,但其在被法院命令終止婚姻關係之前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它也可因當事人的追認而轉為有效婚姻。它與無效婚姻〔void marriage〕的區別在於,前者在有權法院確認並宣佈其為無效前具有約束力,而後者無須這類判決,因為任何人不得締結無效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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